• 欢迎访问深圳自考网!本站为考生提供深圳自考信息服务,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,非政府官方网站,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://eea.gd.gov.cn/为主。

联系我们:  0755-23224485

距1月准考证打印还剩10

距25年4月自考报名还剩67

考生服务:

  • 考试交流群|
  • 自考培训平台|
  • 所在位置:深圳自考网 > 自考信息 > 广东自考报名入口-自考违纪行为可以撤销吗?

    广东自考报名入口-自考违纪行为可以撤销吗?

       来源:其它    点击:   
    自考在线学习 +问答
       

    或许自考在考场上不会像全日制教学那么严格,但是自考在考场上也是不能有作弊行为,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分,那么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:自考违纪行为可以撤销吗?


    自考违纪行为

    1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;

    2、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;

    3、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

    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;

    4、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;

    5、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
    6、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
    7、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,下同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;

    8、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;

    9、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

    撤销处分的必备条件

    1、自考学生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性质、后果及危害性有深刻认识,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。

    2、努力学习,遵守教学秩序,学习成绩有明显的提高。

    3、受处分后无违纪违规行为。

    4、按期交纳自考学费。

    以下情况所受处分不予撤销:

    1、自考学生受两次以上纪律处分的(包括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处分);

    2、自考学生受处分后不够撤销处分申请时间的(即通报批评、警告为三个月;严重警告、记过为六个月)。

    3、自考学生违规、违纪情节恶劣的。

    4、凡属自学考试作弊的各种处分。

    深圳自考助学报名预约

    我已阅读并同意《用户隐私条款》

    上一篇:第一页
    下一篇:最后一页

   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

   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、学习探讨,提升自己。

   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
   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、学习方法、教程。

   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

   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

   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

   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

   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